经济实质法-对英属维尔京群岛和伯利兹群岛的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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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经济实质?为何存在?

经合组织有害税收实践论坛(FHTP)是税基侵蚀和利润转移(BEPS)包容性框架的子机构,制定了要求公司在经营司法管辖区拥有实质经济存在的全球标准,即“经济实质”。FHTP负责评估BEPS行动5,涉及优惠税收制度、透明度和实质活动要求。欧盟经济和金融事务委员会(ECOFIN)的行为准则小组(COCG)聚焦零税离岸金融中心,判定未终止非居民公司“优惠待遇”的司法管辖区为“不合作”或“黑名单”,部分符合要求并努力改进的为“灰名单”,完全符合的为“白名单”。经济实质立法旨在满足COCG要求,避免“不合作”标签,规定了实体需证明经济实质的框架。

谁需要分类?

所有实体需证明已合理考虑其在经济实质立法下的地位,并提供分类的强有力证据。

谁需确定相关法律实体是否开展相关活动?

相关法律实体董事有义务确保实体分类并理解经济实质法义务,需提供分类依据的书面证据,如正式备忘录或详细董事会决议。

哪些实体需证明经济实质?

开展以下一项或多项相关活动的公司需满足经济实质要求:

  1. 银行业务
  2. 保险业务
  3. 基金管理业务
  4. 融资和租赁业务
  5. 船舶运输业务
  6. 控股业务
  7. 总部业务
  8. 分销和服务中心业务
  9. 知识产权业务*

*伯利兹IBCs:自2019年1月1日起,《伯利兹国际商业公司法》第5(4)节(2019年修订)禁止伯利兹国际商业公司(IBCs)持有或交易知识产权资产,包括版权、专利、商标、品牌和技术知识等可产生可识别收入的无形资产。

确定经济实质适用性和分类的步骤

  1. 实体是否属于经济实质立法范畴?
  2. 是否开展相关活动?
  3. 是否为其他司法管辖区税务居民?

若前两个问题回答“否”或第三个回答“是”,则经济实质要求不适用。

如何开始?

从ESA调查问卷开始:

  1. 公司的核心创收活动
  2. 指导和管理活动的国家
  3. 活动的年度销售营业额
  4. 开展活动的实体办公室或场所所在地
  5. 活动主要客户所在国家
  6. 活动主要供应商所在国家
  7. 执行活动的员工所在国家
  8. 执行活动的员工人数
  9. 公司是否为某司法管辖区税务居民?若“是”,自何时起?

控股业务及所需经济实质

纯股权控股实体,仅持有其他实体股权并赚取股息和资本利得,需遵守法定义务,拥有足够员工和场所来持有股权,若管理股权,则需足够员工和场所进行管理。

其他相关活动的“核心创收活动”

分销和服务中心业务包括:
(i) 运输和储存货物
(ii) 管理库存
(iii) 接受订单
(iv) 提供咨询或行政服务

总部业务包括:
(i) 做出管理决策
(ii) 代表子公司支出
(iii) 协调集团活动

知识产权业务包括:
(i) 专利、研发等
(ii) 品牌、商标、客户数据等非贸易无形资产的营销、品牌和分销

实体满足经济实质要求需:

  1. 活动在管辖区内指导和管理,符合活动性质和规模
  2. 有足够数量的合格、实体存在的员工
  3. 有足够支出
  4. 有适合核心创收活动的办公室或场所
  5. 知识产权业务需使用特定设备,且设备位于管辖区

申报截止日期

英属维尔京群岛: 2019年1月1日前成立的实体财务期间自2019年6月30日起,为期一年,需在财务期间结束后6个月内每年报告。2019年1月1日起成立的实体需在成立一年后6个月内提交年度报告。

伯利兹: 2020年1月1日前成立的实体首个财政年度自2020年4月30日起,需在财政年度结束后9个月内每年申报。2020年1月1日起成立的实体需在成立一年后9个月内提交报告。

无相关活动是否需申报?

经济实质报告为年度申报要求,无论公司是否开展相关活动。

其他注意事项

伯利兹公司需申请税务识别号码(TIN)完成申报,但TIN不意味着需在伯利兹纳税,仅为监管和税务部门监控IBCs。自2020年1月1日起,伯利兹税法取消IBCs免税优惠,所有个人、个体经营者、专业人士、公司或合伙企业需对所有收据纳税,无论来源。在伯利兹注册的实体推定为税务居民,除非证明在其他司法管辖区为注册纳税人。若实体未开展相关活动或纳税期收入低于37,500美元,需提交零申报。非居民实体可通过表格和声明申请免税。

公司需在上一日历年3月31日前提交纳税申报。2017年10月16日后成立的公司首年为2020年,2017年10月17日前成立的为202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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