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月 13 至 14 日,適逢南開大學建校 100 週年,國際信託法前沿論壇於天津舉行。澤地信託集團中國總經理獲邀出席,並作為唯一海外信託機構代表澤地發表演講。
信託長期以來是民事法和普通法中廣泛用於財富管理和遺產繼承的法律工具。它們在企業投資、融資、家族財富轉移、遺產規劃、稅務規劃、子女教育、家族治理及慈善領域發揮獨特作用。由於中國傳統上缺乏信託法概念,且體現單一所有權的大陸法系理念,中國信託財產的產權不明確。此外,有效設立非金融信託存在法律障礙和模糊之處,受託人的資格和責任亦不清晰。還存在許多法律困境,如稅負較重、社會保障不足以及司法監管體系導致立法機關、司法機構、行政機關及稅務監管機構等各個部門之間的制度協調問題。
國際信託法前沿論壇由教育部、南開大學和金與資本律師事務所聯合主辦。針對中國信託法存在的問題,總結了近年來大陸信託法律理論和司法實踐的發展。對於涉及家族、慈善及交易的信託,論壇探討了新興信託業務(如財富管理)產生的法律問題,並考慮了近期信託立法的發展及其影響,以及其它國家和地區的司法實踐。
中國政法大學著名法學家、資深教授(近期信託法立法變更的主要起草人之一)在儀式上致開幕辭。南開大學副校長、南開大學法學院院長、中國信託業協會首席經濟學家及京都律師事務所名譽所長亦在儀式上發表演講。與會嘉賓包括中國信託業協會領導、來自知名中國大學的信託法專家、領先商業銀行私人銀行部負責人、信託公司及家族辦公室高管以及金融機構代表。
會議上,原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非銀行部門主任;南開大學法學院教授;北京大學法學院教授;以及北京銀行私人銀行部總經理均發表演講,並就中國信託法及業務展開熱烈討論。
澤地信託集團中國總經理分享了其對共同申報準則(CRS)報告制度的理解、美國海外賬戶稅收遵從法案(FATCA),並就 CRS 實施背景下離岸信託的管理進行了探討。她亦針對業界對 CRS 的誤解及英屬維爾京群島(BVI)引入的新經濟實質法案作出回應。
論壇歷時兩天。在南開大學法學院一位教授、金與資本律師事務所家族信託法律事務中心秘書長及另一位教授的指導下,討論熱烈、精彩且具學術性。論壇取得巨大成功。
澤地是唯一獲邀的海外信託機構,並獲以下媒體報導:
- 「頭條」:https://www.toutiao.com/i6680791905397113355/
- 「中國經濟週刊」:http://www.ceweekly.cn/2019/0418/255142.shtml
- 「3 新聞」:http://news.3news.cn/jinr/2019/0418/0805%5F147198.html
- 「鳳凰網」:https://ishare.ifeng.com/c/s/7lx5TuymyKG?from=groupmessage&isappinstalled=0
- 「網易」:https://c.m.163.com/news/a/ED00IL800519E7C6.html
- 「騰訊」:https://new.qq.com/omn/20190418A0596000
- 「財經」:http://industry.caijing.com.cn/20190418/4580981.shtml
- 「搜狐」:https://www.sohu.com/a/308573324%5F22989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