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etland 信托指南
Zetland 获得信托及公司服务提供者 (TCSP) 的许可, 在香港提供信托服务。我们专注的团队拥有正确的资质、专业知识和丰富的经验, 管理高度复杂的信托结构, 起草专门针对个人客户需求的复杂信托契约, 并维护精确的信托账户, 以确保绝对合规性和资产保护。
信托是资产保护、财富管理、慈善事业以及为子孙后代保障未来的多功能工具。在 Zetland, 我们创建和管理量身定制的信托解决方案, 以满足客户独特的目標。
我们是独立的受托人, 不隶属于任何银行或组织。我们的团队由高度合格的个人组成, 包括律师和会计师, 他们以向客户提供优秀服务为荣。

我们的信托管理方法
我们对信托管理的态度可以用两个词来概括: 尽职和公正。
在Zetland, 我们采用一种全面的方法, 整合了彻底的监督、主动管理和清晰、透明的沟通。这确保信托资产不仅得到持续保护, 还得到有效管理, 始终与我们客户的独特目标和最佳利益保持一致。我们的承诺是提供安心和最佳结果, 在我们过程的每一步培养信任和信心。
我们致力于在信托管理中保持公正和勤勉。作为独立的受托人, 我们合格且经验丰富的法律和会计专家团队确保严格的尽职调查、持续的资产监控、准确的财务管理、共识驱动的决策, 以及对信托文件的细致遵守。
献词
我们以最高的尽责态度管理信托资产, 通过仔细评估每个资产的独特特征和潜在风险。我们的团队持续监控市场状况和每个资产的表现, 以识别机会并缓解潜在问题。我们制定全面的策略, 针对信托的具体需求, 实施诸如多元化、再平衡和风险管理协议等措施。
公正
在Zetland, 信托管理通过公平和系统的程序进行, 确保决策公正且信息充分。该过程包括在设立信托前对各方和资产进行全面的尽职调查, 包括财富来源的验证和资产的检查。运营方面如银行、投资管理和目标与设立人商定, 并接受持续监控。定期进行会计和绩效审查, 决策由合格专业人士集体做出并适当记录。严格遵守信托契约和相关文件, 包括Letter of Wishes, 以确保适当的治理。
专业顾问
在设立信托之前, 请咨询经验丰富的专业人士, 以解决关键问题: 信托设立和管理、信托中的各方、委托人的权利、受托人选择和角色、受益人和他们的权利、保护人角色、对投资的财务影响、税务影响、司法管辖区比较、费用包括年度费用, 以及合法性。Zetland 作为可信赖的中介机构, 将客户与合格的全球专家网络连接起来。此外, Zetland 与客户的现有顾问合作, 提供一致且可靠的指导。该公司的服务旨在确保健全的财务和法律建议, 同时主动警告客户关于离岸信托的夸大或误导性声明。
费用和收费
Zetland 的信托费用包括起草信托契约的初始设立费、担任受托人职位的年度固定费用, 以及基于花费时间加上信托管理、会计和簿记的直接成本的管理费用。Zetland 不以传统方式收取受托人费用, 即基于资产百分比或针对分配收取。
Zetland 按以下基础收取信托费用, 并且通常不按管理下资产的百分比收取费用或征收分配费用。
初始设置费
此初始设立费用涵盖专业咨询、精确起草定制信托契约, 以及准备所有必要的法律文件, 以有效建立您的信托。
年度固定费用
这个年度固定费用涵盖持续的受托人职责, 确保持续监督、监管合规, 以及根据既定的治理标准维护信托。
管理费
管理费涵盖全面的信托管理服务, 包括详细的会计、细致的簿记、定期报告, 以及基于所产生的时间和直接成本的有效资产管理。
信托术语表
建立信托可能令人生畏, 尤其是如果客户在开始设立信托之前必须理解复杂的信托术语。我们全面的《信托术语词汇表》包含了客户在设立或管理信托时可能遇到的词汇及其含义。它阐明了理解信托管理所需的关键术语和概念, 确保客户做出明智且自信的决定。
通过我们详细的词汇表, 获得对关键信托术语和概念的清晰洞见, 提升您的理解并促进明智的决策。
资产保护信托
一个离岸信托, 其主要目的是保护设立人的财产免受未来债权人的攻击。
裸信托
一种简单的信托形式
受益人
将从信托中获得利益的人。
信托声明
一种简单的裸信托形式, 通常涉及由代名人持有的证券所有权。
契据
一份建立信托并规定信托应如何运作的正式法律文件。
酌情信托
一种信托和法律安排, 其中委托人将资产转移到信托中, 受托人管理资产, 并对向受益人分配资产拥有酌情权。
住所
委托人视为其永久居所的国家、受托人所在地以及信托设立地。
强制继承
强制在死亡时将遗产分割给指定人员 (通常是配偶或子女) 的法律, 而不顾遗嘱中的规定。
欺诈性转让
以意图欺诈合法债权人或对其索赔为目的的资产转移。
管辖法律
管辖信托运作的法律选择。Grantor 是美国术语, 对应 settlor。
法定监护人/监护人
依法任命或有资格照顾无法管理自己事务的另一人的人, 通常是一个未成年子女或一个无行为能力成人。
生前
字面翻译为“生者之间”。Inter Vivos 信托也称为生前信托, 这是由委托人在其生前设立的信托。
管辖权
决定信托如何被治理、解释和执行的法律权威或权力所基于的地点。
意愿备忘录
也称为意愿信。一份由设立人撰写的非法律约束力的备忘录或信件, 详细说明了他的意愿和意图, 以及信托应如何管理和分配应如何进行。
提名人
代表他人行事或持有资产的个人或实体, 通常是为了隐私和行政便利。
保护者
担任对受托人进行监督的监督人。
重新定籍
公司将其法律注册从一个住所转移到另一个住所的过程。
委托人
创建信托并将财产转移到信托中, 设定其运作规则从而建立信托的人。
STAR Trust
根据开曼群岛的Special Trusts Alternative Regime (STAR)立法设立的信托, 仅在开曼群岛可用。这允许设立目的信托, 其中受益人没有执行权。
信任
一种法律安排, 其中一方 (委托人) 将资产转移给另一方 (受托人) 来管理这些资产, 以供他人 (受益人) 受益。
受托人
一旦由委托人将信托财产转移至信托, 即拥有该信托财产并按照信托契约的规定进行管理的个人或法律实体。
委托人
settlor 的美国术语。
遗嘱信托
由遗嘱条款规定而产生的信托。
VISTA 信托
根据维尔京群岛特别信托法 (VISTA) 设立的信托, 使信托完全拥有的BVI公司仅由其董事负责。控制权仍由董事掌握, 信托不得干预, 除非在极少数情况下。这对于希望在其一生中保留对信托资产控制权的委托人来说是理想的, 并在去世后将所有权传递给受益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