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etland 信託指南
Zetland 獲信託及企業服務提供者(TCSP)授權,在香港提供信託服務。我哋專屬團隊擁有適當資格、專業知識同豐富經驗,擅長管理高度複雜信託結構、為個別客戶需求度身訂造複雜信託契約,以及維持精準信託帳戶,確保絕對合規同資產保障。
信託係多功能工具,用嚟保障資產、管理財富、慈善事業,同埋為後代保障未來。喺 Zetland,我哋度身訂造同管理信託方案,適合客戶獨特目標。
我哋係獨立信託人,唔受任何銀行或機構運作。我哋團隊由高資格人士組成,包括律師同會計師,佢哋以提供優秀服務畀客戶為榮。

我們對信託管理的方針
我哋對信託管理嘅做法可以用兩個字嚟總結:奉獻同公正。
喺Zetland,我哋採用全面嘅方法,整合徹底嘅監督、主動嘅管理,同埋清晰、透明嘅溝通。呢個確保信託資產唔單止持續受到保護,仲有效管理,永遠符合客戶獨特嘅目標同最佳利益。我哋嘅承諾係提供安心同最佳結果,喺我哋過程嘅每一步培養信任同信心。
我哋致力於喺信託管理中保持公正同勤勉。作為獨立受託人,我哋合格同經驗豐富嘅法律同會計專家團隊確保嚴格嘅盡職調查、持續嘅資產監控、準確嘅財務管理、共識驅動嘅決策,同埋對信託文件嘅細緻遵守。
獻詞
我們以最高度勤勉管理信託資產,透過仔細評估每個資產的獨特特徵同潛在風險。我哋團隊持續監察市場情況同每個資產的表現,以識別機會同減輕潛在問題。我哋制定全面策略,量身訂造以適合信託的特定需要,實施措施如分散投資、重新平衡同風險管理程序。
公正
在 Zetland,信託管理透過公平而系統化的程序進行,確保無偏見且資訊充分的決定。該程序包括在設立信託之前,對各方及資產進行全面盡職調查,驗證財富來源並檢查資產。營運方面如銀行業務、投資管理及目標,與設立人商定並受持續監控。定期進行會計及表現審查,由合格專業人士集體作出決定並適當記錄。嚴格遵守信託契約及相關文件,包括意願書,以確保適當治理。
專業顧問
在設立信託之前,請諮詢經驗豐富的專業人士,以解答關鍵問題:信託的設立和管理、信託中的各方、設立人的權利、受託人的選擇和角色、受益人和他們的權利、保護人的角色、對投資的財務影響、稅務影響、司法管轄區比較、成本包括年度成本,以及合法性。Zetland 作為值得信賴的中介,連接客戶與全球合格專家的網絡。此外,Zetland 與客戶現有的顧問合作,提供一致且可靠的指導。該公司的服務旨在確保健全的財務和法律建議,同時主動警告客戶有關離岸信託的誇大或誤導性聲明。
費用及收費
Zetland 的信託費用包括起草信託契約的初始設立費用、擔任受託人職位的年度固定費用,以及基於花費時間加上信託行政、會計及簿記的直接成本的行政費用。Zetland 不會以傳統方式收取受託人費用,該費用是基於資產百分比或針對分派收取。
Zetland 按以下基礎收取信託費用,並且一般不按管理下資產的百分比收取費用或徵收分派費用。
初始設定費用
此初始設立費用涵蓋專業諮詢、精準起草定制信託契約,以及準備所有必要法律文件,以有效建立您的信託。
年度固定費用
此年度固定費用涵蓋持續的受託人責任,確保持續監督、監管合規,以及根據既定治理標準維護信託。
行政費用
行政費用涵蓋全面的信託行政服務,包括詳細的會計、嚴謹的簿記、定期報告,以及根據所產生時間和直接成本進行的有效資產管理。
信託術語詞彙表
設立信託可能令人卻步,尤其是當客戶在甚至開始設立信託之前,就需要理解複雜的信託術語。我們全面的信託術語詞彙表包含了客戶在設立或管理信託時可能遇到的詞彙及其含義。它闡明了理解信託管理所需的關鍵術語和概念,確保客戶做出明智且自信的決定。
透過我們詳細的詞彙表,獲得對關鍵信託術語和概念的清晰見解,提升您的理解,並促進明智的決策制定。
資產保護信託
一種離岸信託,其主要目的是保護委託人的財產免受未來債權人的攻擊。
裸信托
一種簡單的信託形式
受益人
一個將從信託中獲得利益的人。
信託聲明
一種簡單形式的裸託,通常與代名人持有證券的所有權有關。
契據
一份正式的法律文件,用以建立信託並訂明信託應如何運作的框架。
酌情信託
一種信託同法律安排,設立人將資產轉移到信託,受託人管理資產,並擁有對資產分配畀受益人嘅酌情權。
居籍
委託人視為其永久居所的國家、受託人所在地,以及信託設立的地方。
強制繼承
於死亡時強制將遺產分給指定人士的法律,通常是配偶或子女,而不論遺囑中寫有何內容。
欺詐轉移
有意圖欺詐合法債權人或對其的權利而轉移資產。
管轄法律
選擇管轄信託運作的法律。Grantor 是 settlor 的美國術語。
法定監護人/監護人
一個合法委任或合資格照顧另一個無法管理自己事務的人,通常是未成年子女或一個無行為能力的成人。
生前
直譯為「活人之間」。Inter Vivos 信託亦稱為生前信託,是由委託人於生前設立的信託。
管轄權
決定信託如何被管治、詮釋及執行之法律權力或權威所基於之地點。
意願備忘錄
又稱為 Letter of Wishes。由委託人撰寫的一份無法律約束力的備忘錄或信件,詳述其意願和意圖,以及信託應如何管理及分配應如何作出。
代名人
一個代表他人行事或持有資產的人或實體,通常為了隱私和行政便利。
保護者
一個監督受託人的監察人。
重新註冊
一個公司將其法律註冊從一個居籍轉移到另一個的過程。
設立人
一個創立信託並將財產轉移至信託中,設定其運作規則從而建立信託的人。
STAR Trust
喺開曼群島嘅 Special Trusts Alternative Regime (STAR) 立法下設立嘅信託,而且只喺開曼群島可用。呢個容許設立目的信託,受益人冇執行權。
信任
一種法律安排,其中一方(設立人)將資產轉移給另一方(受託人)來管理這些資產,以供他人(受益人)之益。
受託人
一個在委託人將財產轉移至信託後,擁有信託財產並根據信託契約條款管理該財產的個人或法人實體。
委託人
「settlor」的美國術語。
遺囑信託
由遺囑條款產生的信託。
VISTA Trust
根據英屬維京群島特別信託法 (VISTA) 設立嘅一個信託,容許該信託全資擁有嘅 BVI 公司完全由其董事負責。控制權仍然由董事持有,而信託唔獲准干預,除非喺極少數情況下。呢個對於希望喺生前保留對信託資產控制權嘅設立人嚟講係理想嘅,並喺過身之後將所有權轉移畀受益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