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税务局(“税务局”)于2025年7月在eTAX服务下推出三个相互关联的门户:
· 个人税务门户(“ITP”)
· 企业税务门户(“BTP”)
· 税务代表门户(“TRP”)
eTAX下的新门户
(a) 个人税务门户(“ITP”)
ITP将为个人纳税人提供现有eTAX系统下的服务,并增强功能。通过使用ITP,个人纳税人可以使用包括以下功能:(i) 电子提交税务申报表,(ii) 跟踪个人纳税人的税务状况,(iii) 请求修改评估,(iv) 申请暂缓临时税,(v) 接收关于申报表提交、税务评估和缴税的通知,以及(vi) 与税务局沟通。
(b) 企业税务门户(“BTP”)
BTP是一个专为企业设计的新电子平台。通过使用BTP,企业可以使用包括以下功能:(i) 电子提交税务申报表,(ii) 查看电子提交的税务申报表和发出的税务评估,(iii) 请求修改评估,(iv) 与税务局沟通,(v) 电子提交雇主申报表,以及(vi) 处理与印花税、居民身份证明和商业登记相关的事项。
(c) 税务代表门户(“TRP”)
TRP是一个专为服务代理(包括税务代表、公司秘书和服务提供商)设计的新电子平台,使他们能够电子访问和管理其客户的税务相关事项。
利润税申报表的强制电子提交
利润税申报表的强制电子提交要求已纳入全球最低税和香港最低补足税制度的立法草案中。具体而言,对于符合制度下收入门槛(即最终母公司合并财务报表中年度收入达到或超过7.5亿欧元)的香港组成部分实体、香港合资企业以及在范围内的跨国企业(MNE)集团的无国籍组成部分实体,从2025/26课税年度起,必须以电子形式提交其利润税申报表。一旦强制电子提交要求适用于一个实体或常设机构,它将持续适用于后续每个课税年度。
不在强制要求范围内的实体可以选择自愿电子提交,或同时以半电子或纸质方式提交其利润税申报表。无论提交方式如何,在过渡期内,所有补充表格必须电子完成并通过现有eTAX系统上传,以及通过BTP和TRP。
所需行动
对于属于全球最低税和香港最低补足税制度范围内的MNE集团,它们应尽早注册BTP账户并任命税务代表(如果有)来处理其税务事务,以应对2025/26课税年度的强制电子提交要求。
对于其他企业纳税人,也鼓励他们注册BTP账户,以电子方式处理其未来的税务事务。特别是,所有补充表格必须上传至BTP或TRP。这将使他们能够利用门户的功能来管理税务申报表、评估和其他税务相关事项。税务局的最终目标是到2030年实施全面强制电子提交利润税申报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