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港設立業務快捷方便。私人有限公司是香港最常用之法律實體,與營運該公司之個人分開且獨立。
在設立香港公司前,您應知悉以下基本規定:
- 公司名稱
公司可註冊英文名稱(羅馬字書寫)或中文名稱(中文字符書寫)。部分字眼需經同意或批准,例如「保證」、「銀行」、「建築協會」及「信託」。 - 股本
香港公司股份為無面值。建議以港幣 100 元作為啟動資本。董事須負責設定股份發行價,發行所得款項將構成股本一部分。 - 董事
私人公司可只有一名董事,必須為個人,無須具備本地居留資格。除公司為上市公司或擔保有限公司外,容許公司董事與個人董事共同擔任。 - 股東
香港公司可只有一名股東。容許公司股東,並可透過使用代名人股東實現匿名。 - 公司秘書及註冊辦事處
每間香港公司必須擁有一名本地居民公司秘書及位於香港的註冊辦事處,並須持有商業登記證作為證明。
註冊程序及時間
指示可透過我們的「公司訂單清單」提供,該清單可按需索取。Zetland 需要董事及實益股東之全名、經公證/認證之護照副本及居住地址證明(形式為最近 3 個月內發出之水電費單或銀行結單),以及已繳足股本及擬定公司業務。
一旦註冊文件提交至公司註冊處,通常需 2–10 個工作天方可取得成立證明書,視乎是網上提交還是手動遞交,另需 1-2 個工作天準備好供董事及股東簽署之設立文件。
銀行戶口開立
開設公司銀行戶口是一個漫長過程,需完成銀行文件、核實授權簽名人、提供盡職調查資料、自證稅務居民身份(CRS 及 FATCA)及通過適當之公司決議。此外,提供網上銀行服務需進一步程序。香港所有銀行及部分海外銀行均要求與董事/實益擁有人會面以考慮批准銀行戶口。我們與香港及離岸若干銀行緊密合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