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全球對安全、靈活及具稅務效率財富結構的興趣持續上升,香港仍然是設立信託的首選管轄地之一。在本期的 Zetland Newsletter 中,我們將探討香港信託的現狀,包括其結構、法律與稅務優勢,以及塑造 2025 年行業的最新監管發展。
為何選擇香港作為信託管轄地?
香港提供獨特的法律確定性、稅務效率及國際聲譽。其信託法植根於英國普通法,為資產保護、繼承規劃及跨境財富管理提供了堅實的框架。
無論您是高淨值人士、家族辦公室還是顧問,香港的信託制度均提供:
- 永久信託 用於長期財富保值
- 無強制繼承規則 允許完全控制資產分配
- 承認境外信託 支持國際家庭
- 委託人保留權力 增強靈活性
- 保護人角色 增加監督與管治
信託結構一覽
典型的香港信託涉及:
- 委託人 (Settlor) – 設立信託的人士
- 受託人 (Trustee) – 資產的法律擁有人,按信託契據管理資產
- 受益人 (Beneficiaries) – 有權享有利益的個人或實體
- 保護人 (Protector, 可選) – 監督受託人決定並確保委託人意圖得以實現
信託可分為酌情信託、固定信託、可撤銷信託、不可撤銷信託或慈善信託,通常會根據複雜的家庭及商業需求進行自訂。
香港信託的稅務優勢
香港的稅制是全球最優惠的稅制之一:
- 無資本利得稅
- 無遺產稅或繼承稅
- 地域性徵稅 – 僅香港來源收入可課稅
- 分派免預扣稅
- 獲取雙重稅務條約 用於跨境規劃
這些特點使香港成為尋求高效、合規財富結構的國際客戶的理想之地。
2025 年監管更新:您需要了解的事項
香港持續現代化其信託行業,並推出關鍵監管增強措施:
TCSP 牌照及反洗錢合規
信託或公司服務供應商 (TCSP) 現在必須符合《打擊清洗黑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條例》下的更嚴格牌照標準:
- 關鍵人員須通過強制性的合適與適當測試
- 委任合規主任及反洗錢報告主任 (MLRO)
- 加強客戶盡職調查及申報責任
這些措施強化了香港在透明度及專業性方面的聲譽。
新受規管活動 (RA13)
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 (SFC) 引入 RA13,監管集體投資計劃 (CIS) 的受託人。受託人現在必須達到更高的管治及信託責任監督標準。
金管局 TB-1 模組
香港金融管理局 (HKMA) 發布 TB-1,概述對受託人在風險管理、合規及申報方面的期望,進一步使香港與全球最佳實踐保持一致。
國際客戶戰略展望
香港的信託行業蓬勃發展,信託資產超過 5 兆港元。增長動力來自:
- 內地家庭需求上升
- 與家族辦公室結構整合
- 跨境計劃如財富管理連接計劃
- 透過資本投資入境計劃 (CIES) 的 renewed interest
儘管合規成本增加,香港仍然是長期財富規劃的策略性管轄地。
如何在香港設立信託
- 定義目標 – 資產保護、繼承、慈善
- 選擇受託人 – 個人或公司,持牌且具聲譽
- 草擬信託契據 – 概述條款、權力及責任
- 轉移資產 – 法律所有權轉讓予受託人
- 確保合規 – 符合反洗錢/反恐融資及 TCSP 要求
- 管理信託 – 持續管理、申報及管治
專業指導對於確保法律穩妥及稅務效率至關重要。
Zetland 如何協助
在 Zetland Fiduciary Group,我們專精於在香港及其他領先管轄地設立及管理信託。我們的團隊結合數十年經驗、深厚的監管知識及對個人化服務的承諾。
無論您是在為後代規劃或管理全球資產,我們都隨時協助您:
- 明智規劃結構
- 有效保護資產
- 策略性增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