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始而持久的私人利益基金會

巴拿馬

巴拿馬長期以來被公認為國際財富結構化領域嘅先驅之一,喺1995年引入咗私人利益基金會嘅概念,受列支敦士登模式啟發,但改編以適合全球需求同民法司法管轄區。呢個創新嘅混合法律結構,結合咗信託同公司嘅最優越特點,為私人遺產規劃、資產保護同家族財富管理提供靈活而有效嘅解決方案。

巴拿馬基金會係一個獨立法律實體,獨立於其創辦人,可以用自己名義持有各種資產,包括公司股份、房地產同投資組合。呢個法律分離為資產提供強大保護,防止針對創辦人嘅索賠。

巴拿馬基金會嘅主要吸引力之一,就係佢提供高度保密性;基金會章程,詳細列明受益人同其權利,係私人文件,並唔公開註冊。此外,巴拿馬法律對來自其他司法管轄區嘅強制繼承索賠提供強大保護,確保創辦人對資產分配嘅意願可以忠實執行。呢啲持久特點,令巴拿馬基金會成為國際家庭同企業家幾十年嚟受歡迎同信賴嘅選擇。

Zetland 為巴拿馬基金會嘅設立同管理提供端到端支援,確保結構建立喺實際治理、清晰文件同強健營運控制嘅基礎上,符合國際合規最高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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