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二零年十一月
國務院推出金融控股公司設立新規定
中國正加強對非銀行金融公司的監管審查,包括螞蟻集團、海航集團及復星國際。中國人民銀行及其他金融監管機構已宣布一項新決定,收緊相關要求以嘗試降低金融風險(該「決定」)。螞蟻集團 IPO 的押後可能受新法規影響,因為該公司擬議的發售可能不再符合上市要求。
自二零二零年十一月一日起生效,持有或控制兩類或以上金融機構、管理自有股權投資,且無直接參與商業業務活動的公司需註冊為金融控股公司。
「金融機構」包括:
- 商業銀行(不包括村鎮級別)、金融租賃公司;
- 信託公司;
- 金融資產管理公司;
- 證券公司、公募基金管理公司;
- 人壽保險公司、財產保險公司、再保險公司、保險資產管理公司;
- 國務院金融主管部門指定的其他機構。
《決定》澄清了在中國註冊金融控股公司的條件和規定,並規定在以下情況下,應申請設立金融控股公司:
- 持股或實際控制的金融機構包括商業銀行,總資產達 5000 億元或以上,或總資產少於 5000 億元但除商業銀行外的金融機構總資產達 1000 億元或以上,或其管理資產達 5000 億元或以上。
- 持股或實際控制的金融機構不包括商業銀行,且該等金融機構總資產達 1000 億元或以上,或其管理資產達 5000 億元或以上。
- 持股或實際控制的金融機構的總資產或管理資產不滿足第 1 項和第 2 項基準,但中國央行認為基於宏觀審慎必要性有必要設立金融控股公司。
國務院亦發布了《金融控股公司監管試行辦法》以補充法規。《辦法》包含關於股權的進一步規定,包括澄清金融控股公司股東在核心業務、公司治理、財務狀況、股權結構及風險管理方面的資格,並對主要股東、控股股東及實際控制人施加要求。
人行在聲明中表示,新法規將對金融市場產生積極影響,促進各類機構有序競爭,並預防系統性風險。
來源:中國銀行業新聞和中國人民銀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