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成為亞太地區首個成員管轄區,在金融行動特別工作組(“FATF”)成員管轄區進行的相互評估中,就其反洗錢及打擊恐怖分子融資(“AML/CTF”)制度取得整體符合規定的結果。
FATF 是一個政府間組織,制定打擊洗錢及恐怖分子融資的全球標準。FATF 由全球 39 個主要經濟體組成,定期對成員管轄區進行同行評審,以評估其根據相互評估程序是否符合國際 AML/CTF 標準。
香港的相互評估報告在 FATF 於美國舉行的六月全體會議上由全體成員審議。報告發現,香港擁有打擊洗錢及恐怖分子融資的強健法律及制度框架,尤其在風險識別、執法、資產追回、打擊恐怖分子融資及國際合作方面表現尤為有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