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二零年十一月
喺過去 8 年間,英國對財產嘅徵稅發生咗 20 多次變化,其中絕大多數係加稅。2021 年 4 月 1 日,針對海外買家嘅印花稅土地稅 (SDLT) 將再增加 2% 附加費,因此價值超過 150 萬英鎊嘅房產嘅最高印花稅稅率將為 17%。
可能最深遠嘅變化係對非英國公司擁有嘅財產嘅遺產稅 (IHT) 處理,截至 2018 年 1 月,非英國公司擁有嘅財產有近 10 萬家。喺 2017 年 4 月之前,如果非英國公司嘅擁有人唔係英國定居,咁佢哋去世後,該財產將唔涉及遺產稅,因為該財產屬於離岸結構中。英國稅務海關總署對此類結構唔認定為遺產。
由 2017 年 4 月 6 日起,呢啲結構不再被排除在外 - 非英國公司因英國住宅物業而產生嘅價值,喺擁有人死亡時受 IHT 約束,即使呢啲公司並非住所所在地。英國稅務海關總署喺佢哋 網站 上畀咗相關例子供查閱。
所以,自 2017 年 4 月以來,持有英國財產嘅非英國公司嘅擁有人有一種以前唔存在嘅潛在 IHT 責任。有咩辦法可以減輕呢種情況嗎?
人們可能會認為,該公司可以針對該房產籌集抵押貸款,並將資金轉移或保留喺英國境外,因此只有該房產價值嘅股權部分受到 IHT 約束。唔幸嘅係,2013 年 7 月進行嘅稅務改革意味著呢一戰略將無法奏效,儘管如果房產最初係用抵押貸款購買嘅 (抵押貸款後來冇增加),咁喺呢種情況下,只有股權需要納稅。
處理 IHT 嘅最簡單同最安全嘅方法係安排一份人壽保險保單,當會觸發 IHT 嘅人死亡時派發保險金。這係假設呢個人係可保嘅,而且保費唔會太高。如果您想知多啲,請同您嘅財務顧問/保險經紀聯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