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
欧盟行为准则小组(“准则小组”)于 2017 年评估了英属维尔京群岛(BVI)的税收政策,并认为 BVI 应被列入需要解决准则小组关于“经济实质”担忧的管辖区名单。因此,BVI 政府正与准则小组密切合作,以确保此类担忧得到充分解决。
作为此参与的结果,该法案已颁布并于 2019 年 1 月 1 日生效。
适用范围
此要求仅涵盖在 BVI 居住的公司和合伙企业。居民公司的定义包括根据 2004 年《英属维尔京群岛商业公司法》在 BVI 注册成立的公司,以及在 BVI 领土开展业务的外国公司。
重要的是,经济实质要求适用于从事以下相关活动的公司:
- 银行业务。 此类业务的核心活动包括:
- 筹集资金、管理风险,包括信用、货币和利率风险;
- 采取对冲头寸;
- 向客户提供贷款、信贷或其他金融服务;
- 管理监管资本;
- 编制监管报告和报表。
- 保险业务。 必须以以下形式开展:
- 预测和计算风险;
- 对风险进行保险或再保险;
- 向客户提供保险业务服务。
- 基金管理业务。 此类业务的核心活动包括:
- 就持有和出售投资做出决定;
- 计算风险和准备金;
- 就货币或利率波动及对冲头寸做出决定;
- 为政府当局和投资者编制相关监管报告或其他报告。
- 金融或租赁业务,由以下核心活动代表:
- 商定融资条款;
- 识别和收购拟租赁的资产(在租赁情况下);
- 设定任何融资或租赁的条款和期限;
- 监控和修订任何协议;
- 管理任何风险。
- 总部业务,包括:
- 做出相关管理决定;
- 代表附属公司承担支出;
- 协调集团活动。
- 航运业务。 包括以下核心活动:
- 管理船员(包括招聘、支付和监督船员);
- 拖曳和维护船舶;
- 监督和跟踪交付;
- 确定订购哪些货物以及何时交付;
- 组织和监督航行。
- 持股活动。 被视为仅作为法律实体的活动是持有其他实体的股权参与并赚取股息和资本利得。
- 知识产权业务,包括:
- 涉及专利、研发等知识产权资产的业务;
- 涉及品牌、商标和客户数据、营销、品牌和分销等非贸易无形资产的业务。
- 分销和服务中心业务,其核心活动包括:
- 运输和储存货物;
- 管理库存;
- 接收订单;
- 提供咨询或其他行政服务。
根据该法案,经济实质定义如下:
- 来自 BVI 领土的管理和控制。通常,这意味着公司董事必须是居住在 BVI 的人,或者董事会(以及其他管理机构)必须由居住在 BVI 的人员组成。
- 为了开展上述相关活动,公司必须:
- 拥有与该项活动相适应的足够数量的合格员工,且这些员工在 BVI 实际在场(无论是否受雇于相关法律实体或其他实体,也无论是临时还是长期合同);
- 在 BVI 发生足够的支出;
- 拥有适合核心活动的物理办公室或场所;
- 如果相关活动是知识产权业务且需要使用特定设备,则此类设备必须位于 BVI。
- 仅开展法案规定的核心活动。
- 在相关法律实体的收入生成活动由另一实体开展的情况下:
- 不在维尔京群岛境外开展任何核心收入生成活动;且
- 相关法律实体能够监控和控制该其他实体开展该活动的情况。 在考虑相关法律实体是否符合经济实质要求时,仅应考虑负责为相关法律实体(而非任何其他法律实体)产生收入的该其他实体的活动。
- 对于控股公司,要求:
- 根据相关立法(2004 年《英属维尔京群岛商业公司法》或 2017 年《有限合伙法》)在 BVI 注册成立;
- 拥有足够的员工和场所以持有或管理股权利益或股份。与其他相关活动公司不同,持股活动公司并未根据法案第 8 条第 (2) 款 (b) 节明确要求在 BVI 领土内设有办公室和员工。考虑到这一事实以及持股活动的单独经济实质制度,可以得出结论,物理办公室和员工可能位于 BVI 境内或境外。此外,法案文本并未通过任何数量或比例规定“足够员工”的标准。
经济实质要求适用于 2019 年 1 月 1 日之后注册成立的 BVI 公司,自其注册成立之日起立即适用。2019 年 1 月 1 日之前注册成立的公司必须在 2019 年 6 月 30 日前满足要求。
所有在 BVI 居住的公司必须提供符合经济实质要求的证据。此程序称为“经济实质测试”。重要的是,对于知识产权公司(IP 公司),适用的经济实质规则更为严格。推定它们未开展法案规定的核心活动,且默认不符合经济实质要求,除非它们能证明相反情况。此外,此类推定涵盖高风险 IP 公司,即从附属公司收购知识产权资产或通过向附属公司许可知识产权资产产生收入的公司。
如前所述,经济实质要求仅适用于在 BVI 居住的公司和合伙企业。所有在 BVI 注册成立的公司默认被视为在 BVI 居住(注册标准)。为了获得非居民身份,公司必须使用管理和控制标准,换句话说,它必须证明 BVI 公司由非居民管理(例如,由任何外国管辖区的居民自然人担任的董事)。
同时,如果 BVI 公司声称是欧盟黑名单中列出的国家或地区的税务居民,则不能豁免 BVI 经济实质要求。目前欧盟黑名单包括美属萨摩亚、关岛、纳米比亚、萨摩亚、特立尼达和多巴哥以及美属维尔京群岛。
确定 BVI 公司被视为税务居民的管辖区的义务由注册代理人承担。他们获取必要的信息和文件证据,并将其提供给 BVI 的主管机关(国际税务管理局,ITA)。BVI 立法并未规定可作为 BVI 公司在任何外国管辖区税务居民证据的文件清单。在这种情况下,公司和注册代理人必须适用 BVI 公司被视为税务居民的外国管辖区的立法。
对于居住公司,其注册代理人必须获取关于由其注册成立的公司以下信息,并在提交给 ITA 的报告中反映:
- 相关活动产生的总收入;
- 在 BVI 就相关活动发生的支出金额;
- 参与相关活动的员工总数;
- 在 BVI 参与相关活动的员工数量;
- 与相关活动有关的任何 BVI 场所的地址以及每个此类场所的地址;
- 位于 BVI 且与相关活动有关的任何设备的性质;
- 负责相关活动方向和管理的人员姓名,及其与公司之间的关系以及他们是否居住在 BVI。
这些报告必须在经济实质合规义务适用于公司的日期起一年内提交给 ITA。因此,2019 年 1 月 1 日之后注册成立的新公司必须在其注册日期后一年内提交此类报告,而现有公司必须在 2020 年 6 月 30 日前提交报告。
该法案规定了违反经济实质要求的责任,这可能适用于 BVI 公司本身或被要求提供关于 BVI 公司信息的人员。
| 违规行为 | 责任 |
|---|---|
| 违反经济实质要求 | 罚款 20,000 美元 |
| 高风险 IP 公司违反经济实质要求 | 罚款 50,000 美元 |
| ITA 第二次违规通知后违反经济实质要求 | 罚款 200,000 美元,并可能将公司从注册处除名 |
| ITA 第二次违规通知后高风险 IP 公司违反经济实质要求 | 罚款 400,000 美元,并可能将公司从注册处除名 |
| 在简易程序定罪情况下未能提供额外信息或在回应 ITA 请求时故意提供虚假信息 | 罚款 40,000 美元和/或自然人监禁不超过 2 年 |
| 在公诉定罪情况下未能提供额外信息或在回应 ITA 请求时故意提供虚假信息 | 罚款 75,000 美元和/或自然人监禁不超过 5 年 |
所需行动
为避免因不合规而受到任何处罚或制裁,敦促您采取以下行动:
- 审查您的集团结构,并确定哪些 BVI 实体被视为非居民公司
- 识别从事相关活动因此落入新要求范围内的 BVI 实体
- 考虑受经济实质测试约束的实体的当前和未来合规性
- 考虑符合经济实质测试的文件和证据
- 考虑为满足实质要求而设立的结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