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商業結構類型及稅務

新加坡商業結構指南

喺新加坡註冊成立嘅公司,可以係股份有限公司、擔保有限公司,或者係非法人業務,例如獨資企業/商戶或者合夥企業。所有有限責任公司都可以係公眾公司或者私人公司。有限責任合夥同有限合夥亦已經提供。

私人公司

有限由股份嘅私人公司可以係「豁免私人公司」(EPC)或者唔係EPC。

EPC 係一間股東唔超過 20 名,而且其股份唔係由另一間公司持有嘅公司。或者佢可以係一間完全由政府擁有,而部長為國家利益,喺憲報刊登通知宣佈係 EPC 嘅公司。

「小型 EPC」係指一個財政年度年收入唔超過 S$5 million 嘅公司,該財政年度自 1 June 開始或之後

2004(自 2003 年 5 月 15 日或之後開始至 2004 年 6 月 1 日前嘅財政年度,S$2.5 million 或以下)。

「有清償能力」嘅小型 EPC 喺提交周年申報表時唔使附上財務報表,不過要改為填寫網上清償能力申報。「無清償能力」嘅小型 EPC 必須提交其財務報表。無論有無清償能力,小型 EPC 都豁免審計要求。

「一般 EPC」係指自 2004 年 6 月 1 日起生效嘅財政年度,年收入超過 S$5 million 嘅公司(或者自 2004 年 5 月 15 日起生效但喺 2004 年 6 月 1 日前嘅財政年度,超過 S$2.5 million)。「有清償能力」嘅一般 EPC 喺提交周年申報表時唔使附上其財務報表,不過要改為填寫網上清償能力申報。「無清償能力」嘅一般 EPC 必須提交其財務報表。一般 EPC 無論有無清償能力,都必須審計其財務報表。

「休眠 EPC」係一間喺有關財政年度無任何會計交易、或者無任何業務活動、或者自註冊以來未開始營業嘅 EPC。「有清償能力」嘅休眠 EPC 喺提交周年申報表時唔使附上其財務報表,不過要改為填寫網上清償能力申報。一間「無清償能力」嘅休眠 EPC 必須提交其財務報表。休眠 EPC 無論有無清償能力,都豁免審計要求。

非 EPC 嘅私人公司(非 EPC 私人公司)係指股東人數限制喺 50 名嘅公司。一間活躍嘅非 EPC 私人公司必須審計其財務報表同埋必須提交其財務報表。一間休眠嘅非 EPC 私人公司唔使審計其財務報表,但必須提交其財務報表。

公司註冊

公司註冊係透過根據新加坡《公司法》註冊嚟完成。通常註冊過程需時約一日或兩日,但可透過電腦生成嘅驗證喺24小時內取得註冊確認。公司名稱唔可以同現有公司名稱相同或相似。不過,控股公司可以同意將其名稱納入子公司名稱嘅一部分。私營有限公司嘅公司名稱必須以「Private Limited」字樣結尾。

股本及憲章

自2006年1月起,認可股本、股份溢價同面值嘅需要已經被廢除。股本可以用新加坡元或其他貨幣計值。可以創建唔同類別嘅股份,擁有唔同嘅股息權利或其他權利。以下股份類別係獲准嘅:普通股、優先股(可贖回同非可贖回優先股)。持票人股份唔獲准。

自2016年第一季起,公司嘅備忘錄同公司章程已經合併成憲章。規例入面規定咗模型憲章。

股東

新加坡公司必須至少有一位股東,該股東可以係任何國籍嘅個人或一間公司。

股東嘅資料需要向 ACRA 提交,並且係公開記錄,可公開查閱。匿名可以透過使用代名人股東嚟達成。股東嘅責任限於認購嘅資本。

董事

公司必須至少有一位通常居於新加坡嘅董事。「通常」居於新加坡,意思係董事嘅慣常居住地喺新加坡。新加坡公民、新加坡永久居民或者EntrePass持有人,可以被接受為通常居於本地嘅人士。只要符合現行僱用外籍勞工嘅法例同規例,Employment Pass持有人可以被接受為通常居於本地嘅董事。

法人董事是不被允許嘅。董事資料必須向註冊官提交,並屬公開紀錄。

秘書及註冊辦事處

新加坡公司必須喺新加坡維持一個註冊辦事處地址,同埋必須委任一名新加坡居民公司秘書。秘書必須係一個自然人,而且其主要或唯一居住地喺新加坡。秘書嘅資料必須向註冊官存檔。如果一個董事係公司嘅唯一董事,佢唔可以擔任或被委任為公司嘅公司秘書。

有限責任合夥(「LLP」)

LLP係新加坡做生意嘅另一種方式。LLP畀業主有合夥企業運作嘅靈活性,同時擁有獨立法律身份,好似私人有限公司咁。

即係話,LLP被視為一個法人團體,同佢嘅合夥人擁有分開嘅法律人格。LLP有永久存續,即係話LLP合夥人有任何變動,都唔會影響佢嘅存在、權利或責任。

LLP能夠:

  • 以自己名義起訴同被起訴;
  • 以自己名義收購同持有物業;
  • 以自己名義擁有共同印章同
  • 以自己名義做其他法人團體合法可以做同承受嘅行為同事宜。

LLP嘅合夥人唔會為LLP產生嘅任何生意債務負個人責任。不過,一個合夥人可能要為自己錯誤行為或疏忽造成嘅損失索償負個人責任,但唔會為LLP其他任何合夥人嘅錯誤行為或疏忽負個人責任。

LLP需要保存會計記錄、損益賬同資產負債表,足以解釋LLP嘅交易同財務狀況。如果LLP唔咁做,LLP同每個合夥人都會被檢控,刑罰可能係罰款或監禁,或兩者兼施。

合夥人

合夥人定義為根據 LLP 協議獲接納為 LLP 合夥人的任何人士。每個 LLP 至少須有兩名合夥人。

LLP 的合夥人可以是個人、本地公司、外國公司或另一 LLP。

經理

經理人定義為任何參與或從事 LLP 管理嘅人士。每個 LLP 必須至少有一位喺新加坡嘅普通居民(即新加坡公民或新加坡 PR)做經理人,該人士必須係自然人,年滿 18 歲(自 2009 年 3 月 1 日起生效)並有行為能力。

非新加坡公民可以做 LLP 經理人,前提係該人士能夠提供本地住址,並證明佢可以合法喺新加坡長期逗留(即持有 Employment Pass、Approval-In-Principle Employment Pass)。

年度申報

根據《有限責任合夥條例》第24(1)條,每個LLP的經理人須提交一份申報,表明該LLP是否有償債能力或無償債能力(即能否清償其債務)。

根據第24(2)條,第一份年度申報須於LLP註冊日期起計15個月內提交。其後的申報須每曆年提交一次,且不得遲於上次申報提交後15個月。

帳戶

根據《LLP法》第25(1)條,LLP 須保存會計及其他記錄,以解釋其交易及財務狀況。LLP 亦須編製損益表及資產負債表。不過,呢啲文件唔使向 ACRA 提交。

根據第25(2)條,LLP 須保存會計記錄五年。

如果 LLP 唔做呢啲,LLP 同每位合夥人均會被檢控,刑罰可能係罰款或監禁,或兩者兼施。

來自 LLP 嘅收入唔會喺實體層面課稅。如果合夥人係個人,佢嚟自 LLP 嘅收入份額會根據佢個人入息稅稅率課稅。如果合夥人係公司,佢嚟自 LLP 嘅收入份額會根據公司現行稅率課稅。

每個合夥人喺資本津貼同工業大廈津貼嘅份額,超出佢嚟自 LLP 嘅收入、LLP 貿易虧損同捐款之後,可以用嚟抵銷佢其他來源嘅收入,但須符合相關扣減規定。

對於營業額少於 S$500,000 嘅合夥企業,LLP 喺提交入息稅報稅表時唔需要提交財務報表。

對於營業額 S$500,000 或以上嘅合夥企業,LLP 需要向稅務總長提交由 LLP 經理人證明真確無誤嘅財務報表。

將您的合夥或公司轉換為 LLP

如果你現有合夥嘅合夥人將會成為新 LLP 嘅合夥人,你就可以將現有合夥轉換為 LLP。同樣,你可以將現有公司轉換為 LLP,如果你公司嘅所有股東將會成為新 LLP 嘅合夥人,而且現有公司喺申請轉換嘅時候無任何未清償債務。

有限合夥(「LP」)

有限合夥(LP)是一種受《2008年有限合夥條例》(「LP Act」)規管的商業架構,該條例於2009年5月4日生效。它容許企業以合夥形式營運及運作,而無需與合夥人分離的獨立法律人格。

個人或公司可成為普通合夥人或有限合夥人。

有限合夥中的合夥人

普通合夥人須對有限合夥嘅行為負責,並對有限合夥所產生嘅所有債務、義務及負債負個人責任。如有兩個或以上普通合夥人,佢哋對有限合夥嘅所有債務、義務及負債負共同及連帶責任。普通合夥人可以參與有限合夥嘅管理,並分享使用合夥財產嘅權利,以及按預定義比例分享有限合夥嘅利潤。

普通合夥人

普通合夥人要對有限合夥嘅行為負責,並對有限合夥所產生嘅所有債務、義務同負債負個人責任。若有兩個或以上普通合夥人,佢哋對有限合夥嘅所有債務、義務同負債負連帶及獨立責任。普通合夥人可以參與一間有限合夥嘅管理,同分享使用合夥財產嘅權利,以及按預定比例分享有限合夥嘅利潤。

有限合夥人

有限合夥人唔使為 LP 嘅債務同義務承擔超出佢已出資嘅資本嘅責任。佢唔可以參與 LP 嘅管理,除咗 LP 條例第一附表所規定嘅事宜。如果佢咁做,就會被視為普通合夥人,承擔無限個人責任。

經理

LP 必須委任一名本地經理人(至少 18 歲),如果所有普通合夥人均非「通常居住」喺新加坡。「通常居住」包括新加坡公民、新加坡 PR、或者居於新加坡嘅 EntrePass 持有人。

本地經理人須親自負責履行 LP 嘅所有義務。如果普通合夥人就該等義務違約,佢就要承擔同 LP 普通合夥人一樣嘅責任、法律責任及罰則。

LP 嘅經理人唔可以係未解除破產嘅破產人(除非佢已獲得高等法院或官方受託人嘅許可)。

登記續期

LP 註冊自註冊日期起有效期為一年。普通合夥人/經理人可在到期日前或當日續期固定一年。

帳戶

根據 LP Act 第 27(1) 同 (2) 條,LP 必須保存解釋其交易及財務狀況嘅會計及其他記錄,至少 5 年。不過,呢啲文件唔使向 ACRA 提交。

類似有限責任合夥(LLP),有限合夥(LP)唔會喺實體層面負稅。相反,每個合夥人會就其喺LP嘅收入份額課稅。若合夥人係個人,其喺LP嘅收入份額會根據其個人入息稅率課稅。若合夥人係公司,其喺LP嘅收入份額會按照公司稅率課稅。

有限合夥人適用同LLP合夥人相同嘅相關扣減限制規則,即有限合夥人喺LP嘅貿易虧損、工業樓宇津貼或資本津貼嘅可扣減額,受限於其資本投入額。若有限合夥人累計相關扣減因資本投入減少而超過資本投入,超額部分視為其應課稅入息。

一般合夥人嘅處理方式,同普通合夥嘅合夥人一樣。佢哋唔受適用於LLP合夥人嘅相關扣減限制規則所限。

詳列企業結構類型及特點的表格

以下頁面係幾種商業結構類型同佢哋特點嘅比較清單:

稅務

公司稅現行稅率為17%,自課稅年度(YA)2010年起生效。

新加坡新公司初創稅務豁免(SUTE)計劃

根據該計劃,合資格新公司首$100,000正常應課稅入息*獲全額豁免,接下來$200,000正常應課稅入息*獲額外50%豁免,為期首三個連續課稅年度。因此最高豁免額為$200,000(100% x $100,000 + 50% x $200,000)。

*正常應課稅入息指按現行公司稅率課稅之入息。

合資格條件包括:

  1. 不超過20名個人股東
  2. 必須有一名個人持有至少10%已發行股份(公司股東的情況)
  3. 物業及投資控股公司不符合資格

雖然SUTE自2010年起已擴展至包括擔保公司,但新創公司稅務豁免計劃並不擴展至2013年2月後註冊之投資控股公司及從事物業發展活動之公司。

部分稅務豁免計劃

呢個計劃適用於所有唔符合 SUTE 資格嘅公司。由 YA 2008 起,公司嘅正常應課稅收入(唔包括已完稅新加坡股息)首 S$300,000 可享有部分稅務豁免。正常應課稅收入首 $10,000,75% 即 $7,500 獲豁免繳稅。之後嘅 $290,000,50% 獲豁免繳稅即 $145,000。換句話講,正常應課稅收入(唔包括已完稅新加坡股息)首 $300,000,有 $152,500 獲豁免繳稅。

認可行業/公司的優惠公司稅稅率

優惠稅率(例如5%或10%或其他優惠稅率)亦適用於某些獲批准公司從合資格交易所得嘅收入。喺某些情況下,該收入可以完全免稅,例如獲批准創投公司從作出獲批准投資所得嘅收入獲豁免(S13H)。呢啲優惠稅率或稅務豁免視乎特定條例而定,可能有或無規定合資格期間。

單一稅層公司稅制度

新加坡自2003年1月1日起採用單一層次公司稅制。喺單一層次公司稅制下,公司就其應課稅收入繳付嘅稅款係最終稅。公司派發嘅所有股息,喺股東手上免稅。

公司的稅務居籍

喺新加坡,一間公司嘅稅務居民身份取決於佢業務嘅控制同管理喺邊度行使。一間公司如果佢業務嘅控制同管理喺新加坡行使,就係新加坡稅務居民。

一般嚟講,外國公司嘅新加坡分行唔會被視為新加坡稅務居民,因為控制同管理權掌握喺海外母公司手上。

稅務居民公司的好處

居民公司同非居民公司嘅課稅基礎大致上係一樣嘅。不過,居民公司有啲好處係非居民公司享受唔到嘅,呢啲包括:

  • 有權享有新加坡同條約國家簽訂嘅避免雙重課稅協定(DTA)所賦予嘅優惠。
  • 可享有《稅務條例》第13(8)條下,對外國來源股息、外國分行利潤,同外國來源服務收入嘅稅務豁免。
  • 可享有新創公司稅務豁免計劃。

公司的應課稅所得

公司須就喺新加坡產生或源自新加坡嘅收入,或者喺新加坡收到來自新加坡以外地區嘅收入,繳納稅項,就:

  • 任何貿易或業務嘅收益或利潤
  • 投資收入,例如股息、利息同租金
  • 版稅、權利金同物業嘅任何其他利潤
  • 其他屬收入性質嘅收益

然而,如果符合特定條件,新加坡稅務居民公司就喺新加坡收到嘅外國來源股息、外國分行利潤同外國來源服務收入,可獲稅務豁免。

「帶回」未動用貿易虧損及資本津貼

除咗將未動用嘅貿易虧損同資本津貼結轉去未來YA嘅未來收入嚟抵銷,同埋轉讓畀相關公司(即集團稅項寬減),公司可以「倒退結轉」當年未動用貿易虧損同未動用資本津貼,總額上限$100,000。呢啲CAs同虧損可以倒退結轉一個緊接喺發生CAs及/或貿易虧損嗰個YA之前嘅YA(由YA2006年起生效),嚟抵銷已評稅稅款,只要符合條件。

稅務條約

新加坡已經同世界各地多個國家簽訂咗81項雙重課稅協定。為咗公司攞到新加坡簽訂嘅雙重課稅協定嘅好處,公司要喺相關基準年度係新加坡居民,同一筆收入喺外國已經繳稅抑或應繳稅(按照DTA嘅條款),而且該收入喺新加坡屬課稅範圍。

私人有限公司年報

一般嚟講,新加坡公司必須準備完整經審計嘅帳目,並且必須喺註冊辦事處地址保存一份該等帳目嘅副本,除非佢哋獲豁免審計要求。休眠公司同「small companies」唔係法律規定要審計佢哋嘅帳目,但佢哋必須繼續維持適當嘅會計記錄,並準備符合Financial Reporting Standards嘅「true and fair」財務報表。

為咗減輕小型公司嘅監管負擔,並進一步向風險為本嘅方法邁進,一個新嘅「small company」概念喺2015年6月引入,用嚟豁免法定審計。要獲豁免,必須係私人公司,喺即過兩個財政年度至少符合3個準則中嘅2個:

  • Total turnover not more than S$10M
  • Total assets not more than S$10M
  • Number of employees not more than 50 The accounting records must be kept 5 years.

公司亦必須喺財政年度結束後三個月內提交Estimated Chargeable Income (ECI),即使公司估計其應課稅收入為零,都仍然要提交「Nil」ECI return。

ECI係公司喺Year of Assessment [YA]應課稅收入嘅估計,每間公司都獨特。

公司獲豁免為2017年7月或之後結束嘅財政年度提交ECI,如果:

  • Your annual revenue is not more than $5 million for the financial year; and
  • Your ECI is nil. Cessation of Companies Striking Off

公司可以向ACRA (Accounting and Corporate Regulatory Authority)申請根據Companies Act第344條將其名稱從Register除名。假如公司無任何債務,而董事提交法定聲明證明呢點,ACRA如果有合理理由相信公司唔係做緊生意,就可以批准該申請。

會員自願清盤

公司如果董事覺得公司喺清盤開始之後12個月內可以全數還清債務,就可以自願清盤其事務。公司會委任清盤人或者臨時清盤人嚟清盤其事務,同埋提交《公司條例》要求嘅必要通知。

債權人自願清盤

公司若無法償付其債務,可被公司債權人清盤。法院將委任清盤人或臨時清盤人清盤其事務,並提交《公司條例》所要求的必要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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