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募股权基金指南

香港目前是亚洲第二大私募股权(“PE”)中心,仅次于中国大陆。它为亚洲各地的主要私营公司提供股权融资,针对位于澳大利亚、新加坡、印度、韩国、日本、东南亚和中国大陆的本地和区域初创公司。然而,没有香港注册的PE基金,大部分从香港管理的PE资金来自注册在Delaware、开曼群岛、卢森堡、泽西和中国大陆的专业海外投资者。

过时的立法和缺乏特定的PE基金制度,该制度本应提供必要的清晰度和确定性,应为香港注册PE基金的缺失负责。即使是中国大陆的PE企业也偏好大陆的LP结构。

发展香港作为私募股权基金的注册地

香港非常适合成为私募股权(PE)基金的注册地,这些基金的主要投资焦点在亚洲。香港位于该地区中心,并毗邻中国大陆,后者是亚洲最大的亚洲私募股权投资目的地。香港拥有亚洲任何城市中最大的单一基金经理和顾问集中地,以及深厚的专业服务提供商人才库。将私募股权基金载体和基金经理的注册地整合在一起可以提供运营效率。中国对外私募股权投资资本正在迅速增长,许多领先的大陆投资者正在发展离岸业务。同时,中国大陆的金融市场自由化正在深化。香港证券交易所为私募股权投资者提供了有吸引力的退出选择。香港是最大的离岸人民币融资中心,企业可以通过这里筹集人民币资本。香港的双重征税协定网络比离岸基金司法管辖区更广泛,后者正受到越来越多的审查。

私募股权行业是向企业注入资本的关键驱动力,特别是大湾区创新和技术领域的初创企业。

迄今为止,香港注册的基金可以以单位信托或开放式基金公司的形式设立。这些基金结构在公募基金或对冲基金中更受欢迎,而私募股权基金(包括风险投资(“VC”)基金)通常以有限合伙的形式设立。《有限合伙条例》(第37章)几乎一个世纪前颁布,已无法满足当今投资基金的需求。《有限合伙基金条例》(第637章)建立了一个新的有限合伙基金制度,使私募基金能够在香港以有限合伙的形式注册。该条例将于2020年8月31日生效。

有限合伙基金("LPF")制度

LPF 是一种以有限合伙形式设立的基金,其目的是为投资者的利益管理投资。符合 LPF 制度下注册资格的基金必须由一名普通合伙人(GP)构成,该合伙人对基金的债务和负债承担无限责任,以及至少一名有限合伙人(LP)承担有限责任。

LPF 制度是由公司注册处管理的注册制度。以有限合伙形式设立并根据《有限合伙条例》(第 37 章)注册的基金,如果符合该条例下的资格要求,即可注册为 LPF。

与其它地方的行业标准一致,LPF 将没有独立的法律人格。LPF 中的合伙人在基金运营方面享有合同自由。没有最低资本要求,也没有对 LPF 的投资范围和策略的限制。

GP 将对 LPF 的所有债务和义务承担无限责任,并对 LPF 的管理和控制负最终责任,包括以下职责:

  • 任命投资经理;
  • 任命审计师;
  • 确保资产的适当保管;
  • 任命一名负责人执行 AML 措施;
  • 如果 GP 本身是 LPF 或是无独立法律人格的非香港有限合伙企业,则任命一名授权代表;
  • 向注册官提交年度申报;以及
  • 通知注册官有关 LPF 的某些变更。

LP 仅享有参与 LPF 产生的收入和利润的权利,而不享有任何日常管理权利或对 LPF 资产的控制权。同时,LP 对 LPF 的债务和义务的责任不超过其同意出资的金额

如果 LPF 符合现有基金豁免制度的条件,则可享有利润税豁免。

主要资格要求

对于一个基金要符合注册为 LPF 的资格,它必须:

1. 由有限合伙协议构成;

2. 有一个 GP 和至少一个 LP:

  1. a GP 可以是自然人、私人香港公司或注册为非香港公司的海外公司。具有或不具有法律人格的非香港有限合伙也可以作为 GP;并且
  2. the LP 必须是自然人、公司、合伙或其他实体;

3. 除非满足某些条件,否则不得所有合伙人均为同一公司集团中的公司;

4. 在香港设有注册办事处;并且

5. 拥有英文名称、中文名称或同时包含英文和中文名称的名称。如果有中文名称,该名称必须包含‘Limited Partnership Fund’、‘LPF’或‘有限合伙基金’一词。

税收豁免

在 LPF 制度下注册的基金将能够根据统一基金豁免制度("UFE")享有香港税收豁免,适用于特定交易的利润。

特定交易指的是从证券交易、私人公司股份、期货合约、外汇合约、除货币借贷业务方式以外的存款、银行存款、存款凭证、交易所交易商品、外汇或 OTC 衍生品中获得的收益。UFE 于 2019 年 4 月 1 日根据《税务条例》生效。通过此制度,香港拥有私募股权基金豁免制度,允许基金完全在岸注册。尽管利润免税,但仍必须遵守合规要求并进行准确申报,这需要 LPF 了解税收豁免制度的运作。

在香港完全在岸设立运营基金的另一个好处是,基金能够满足海外司法管辖区通常要求以授予税收协定利益的实质要求,例如股息和资本收益。香港不断增长的全面双重税收协定列表为主要司法管辖区提供了一些最低的协定税率。

SFC 牌照要求

私募股权公司可能需要根据其在香港开展的业务类型,为一种或多种受规管活动获得牌照。

对于以有限合伙形式设立的私募股权基金,包括新的有限合伙基金制度,其中普通合伙人承担基金管理和控制的最终责任,并因此获得管理费、绩效分成或其他报酬,如果其在香港开展基金管理业务,则普通合伙人通常需要获得第9类受规管活动(资产管理)的牌照。然而,如果所有资产管理职能已委托给一家获委任的投资经理,该经理为从事此类受规管活动的持牌或注册实体,则普通合伙人无需获得牌照。有限合伙基金可作为从任何地方(不仅仅是香港)管理的基金使用。实体或个人是否需要持有适当的证监会牌照,取决于该实体或个人是否在香港开展受规管活动,而非有限合伙基金的住所地。

第9类资产管理牌照通常允许进行否则需根据第1类牌照规管的附带活动,例如提供共同投资机会以及私募股权公司开展的基金营销活动。此类豁免适用于这些活动构成私募股权基金筹集资金以仅投资于其底层资产的不可分割部分。

私营公司剥离

虽然在SFO中“securities”一词被赋予了宽泛的定义,但私人公司证券的投资被明确排除在外。在适用此排除规定时,SFC将考虑整个投资组合的构成,包括任何特殊目的载体及其底层资产。

常见问题

有限合伙基金是什么?

LPF 是一种以有限合伙形式结构化的基金,用于为投资者的利益管理投资。

LPF 是法人吗?

不,LPF 没有法律人格。

LPFs 受哪些立法和规则管辖?

《有限合伙基金条例》(第637章)规定了将基金注册为有限合伙基金。它还规定了已注册基金的运营、注销、取消注册、解散和清盘。《合伙条例》(第38章)的某些规定也适用于有限合伙基金(LPF)。衡平法和普通法的规则也适用于合伙企业。在起草有限合伙基金协议时,应寻求适当的建议。

根据《有限合伙基金条例》,LPF 的注册是否强制性?

不,这是一种自愿注册,它并不排除其他基金以有限合伙的形式在香港并行运营,与注册的 LPF 并存。

基金如何才有资格注册为 LPF?

一般而言,如果满足以下条件,基金即可注册为 LPF:

  1. 基金由有限合伙协议构成,且协议中的安排不违反适用法律;
  2. 基金有一个普通合伙人和至少一个有限合伙人;
  3. 基金的名称符合要求;
  4. 基金在香港设有注册办事处,可向其发送通信和通知;
  5. 基金并非为非法目的设立;并且
  6. 基金中的并非所有合伙人均为同一公司集团中的公司。

如何将基金注册为 LPF?

基金作为 LPF 的注册申请必须使用指定的 LPF1 表格“有限合伙基金注册申请”连同规定的费用,由注册的香港律师行或在香港获准执业香港法律的律师代表基金拟议的普通合伙人提交给公司注册处处长。

在申请时,我是否必须将合作伙伴之间为组建有限合伙基金而签订的协议提交给公司注册处?

否。 与有限合伙基金相关的有限合伙协议无需提交至公司注册处。

注册 LPF 后,我可以获得什么?

注册官将在有限合伙基金(LPF)的注册时颁发“有限合伙基金注册证书”。该注册证书是证明该基金为有限合伙基金的决定性证据。

LPF 应如何构成?

LPF 必须由一名普通合伙人和至少一名有限合伙人根据书面协议构成。

LPF 中普通合伙人的责任是什么?

LPF 中的普通合伙人对基金的所有债务和义务承担无限责任。

LPF 中普通合伙人的管理责任是什么?

LPF 中的普通合伙人对基金的管理和控制负有最终责任。普通合伙人还有责任确保基金资产的适当托管安排符合基金有限合伙协议的规定。

LPF 中有限合伙人的权利和责任是什么?

LPF 中的有限合伙人有权分享由 LPF 的普通合伙人以及投资经理对 LPF 的资产和交易的管理所产生的收入和利润。有限合伙人不对普通合伙人或任何其他有限合伙人负有任何受托责任,并且没有对 LPF 持有的资产的日常管理权或控制权。有限合伙人对 LPF 的债务和义务的责任不超过合伙人同意出资的金额。

LPF 的投资经理的责任是什么?

LPF 的投资经理负责执行 LPF 的日常投资管理职能。

LPF 是否需要向公司注册处报告其有限合伙人的详情?

否。根据《有限合伙基金条例》(第 637 章),没有要求向公司注册处报告有限合伙基金(LPF)中有限合伙人的详情。